中国物流集团
港中旅华贸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岗位职责
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职责,协助公司主要领导分管企业财务及相关工作,组织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财务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及财务风险防控等工作。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产品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和法治素养,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拥有正确政绩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相关的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经历。
2.具有财会类、审计类、管理类、经济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当为中共党员,还应具有5年以上的党龄,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4.一般应在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包括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集团总部相应职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满3年,未满3年但满1年的,一般应在上述岗位和下一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或者省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地方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大型外资企业具有相应职位、职级且职位年限符合规定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经济管理类高级职称。
7.按照规定不存在任职回避的情形。
8.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招聘信息
招聘人数:1
岗位类别:管理类
工作地点:上海市
信息来自企业官方招聘渠道
OfferSeek 对公开岗位信息进行聚合、去重和结构化整理,最终申请以企业官方页面为准。